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古文物新藝術---定義數位藝術

藝術是甚麼?
我一貫認為狹義的方式來定義一個名詞倒不如寫出一些必要條件。
必須是人刻意創作出來 或定義或呈現出來的特定有形無形但是可謂別人感受的可共鳴的一種狀態。我個人認為還必須是給予觀賞者正面感受有助心理健康的。
我無法認同所謂藝術家在大街上畫個框框 拉一坨大便而稱之為藝術的作法。
我認為不管是人為或自然只要能經過作者的加工再呈現出一個相貌或一種最終感情的經驗而有益人類全體或個人愉悅 而可分享 就是藝術 基本元素
人工 素材 工具 呈現 刻意 分享 而且如果能被認為是好的(fine) 才是我們一般人認知的藝術(與工藝技術=藝術 略有差異,必須加上英文Fine 好的意思,因此我個人定義是必須至少我個人認為呈現某種正面美的成分 才是藝術。
數位---新的東西,只要透過數位化來創作,材料工具與創意即是。
我想新的東西當然有空間隨人表達,我還是循傳統路線來演進,基礎還是傳統美學。
骨董文物再次呈現的美學是我的新寵,傳統攝影,數位操弄攝影影像是我一貫的喜好。
Happy Valentine's Day
金彩灑藍釉
擺花 打光 配上骨董瓷器--本身即已是藝術 呈現創意
叔子 相生
雖說有點紀錄性質,但是也蘊涵多元藝術成分,當然對一般人有點艱澀的題材,
越生大吉 (2)
一日之跡
DGVAS-logo 壁虎 靜靜不動 等著蚊子停下 這支胖胖的肚子應該技術很好
這就是了

沒有留言: